不管是直轄市的區公所還是縣市政府的鄉鎮市公所,大家知道裡面的公務員在做些什麼事情嗎?其實,公所負責的事情可以說是包山包海,像是申請證明、宗教禮俗活動、調解、社會救助、災害防救、財產管理、出納、農林漁牧管理、工商行政、都市計畫、公共建設、兵役、社區發展、社會福利、垃圾清運等等和民眾生活相關的工作內容都是基層的公所在推動的。
龐雜的業務,依照功能不同,可以分為民政、財政、經建、工務、社會、行政、人事、主計、政風、清潔隊、殯葬、市場、公園路燈等科室單位。舉例來說,如想要申請低收入戶資格,就必須帶著戶長印章、全戶戶籍騰本、納稅狀況查核表、郵局存簿封面影本到社會課辦理;另外,假設有人發現道路破了一個大洞需填補時或有法人團體想要在轄區某條道路辦理公益活動時,只要帶著申請書和位置圖,都可以向工務課申請。
那麼在公所工作的公務員會不會很忙碌?這個沒有標準答案,因為每個科室主管分配給每個人的業務量都不一樣,可能新人A在民政課需同時負責社區發展、宗教禮俗(寺廟管理、祭祀)、民防、調解等多項業務,而同科室的B可能是老人、約僱人員或者背後有靠山,課長僅分配替代役申請、徵集和後備軍人緩召三項業務或單純一項防災業務,因此完全看課長而定。
涼的公務員可以1小時內就處理完當天業務,忙的公務員則是每天幾乎沒有休息時間;涼的公務員上班可以看報紙、泡茶葉、聊八卦、吃點心,忙的公務員則是上廁所時間都很難擠的出來;涼的公務員通常資深、有靠山,忙的公務員通常是菜鳥、沒靠山;涼的公務員很會討長官歡心,忙的公務員則是沒有時間討拍;涼的公務員考績打甲,忙的公務員常常吃鴨子;涼的公務員很會推卸、忙的公務員不敢推怕被黑。總之,公所工作不是都涼缺,也有鳥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