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公務人員法令中的公差、公假、公出的定義為何?這個務必要事先搞清楚。公差是指由「機關指派一定的任務」或「代表機關、學校出席各項會議者」;公出是指「因為處理公務必須離開服務機關,時間不長且無連續性」,也就是上班後下班前,公務人員在短時間、短距離外出處理公務的意思,但切記公出者仍然要簽到/退。
公假則是指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規定,有幾個事由,像奉派參加政府召集的集會、參加政府舉辦與職務有關的考試經機關長官核准、參加政府依法主辦的各項投票、因執行職務/上下班途中發生危險導致傷病必須休養/治療、奉派參加與職務有關的訓練進修期間在1年以內、奉派考察、應國內外機關邀請參加與職務有關的會議或活動經機關長官核准、參加本機關舉辦的活動經機關長官核准、因法定傳染病經各級衛生主管機關認定須強制隔離,這裡要補充一點,若公務人員中午休息時間外出用餐,往返途中意外受傷者,亦得申請公假,但須達到「住院治療」或「行動不便」(像骨折)程度為已足。
接著,補假部分,若是「公差」出差期間逢假日的話就可補假;「公出」就不行補假,因為本來就是在上班時間內;至於「公假」期間碰到假日,除了擔任選務人員外,一律不得補假。差旅費部分,公差適用,公出不適用,至於公假,原則上是不能支領,除非是參加升官等考試、奉派參加訓練/研習會/座談會/檢討會/說明會/觀摩會時,則可以支領。
以某縣政府公務人員甲來說,甲每天上下班時要各刷1次;上班時間因公差、公出或請假者,在離開時要刷下班1次,差假事由結束歸來時刷1次上班;如果甲當天沒刷到/刷退的,要到「差勤電子表單系統」申請忘刷卡,每月可以有3次額度,第4次開始,則要補請假的登記,這裡特別提醒,千萬不能代刷退,查到不只懲處,以後還要到人事單位人工簽到退。
甲若出公差3天以上、請公假4天以上,應至差勤系統填寫假單後,線上和紙本並陳,首長核定,才算完成差假手續;若外出處理公務(公出),要至差勤系統申請,登記時要敘明事由和地點即可;甲因急病或緊急事故不及到機關辦理者,要先以電話向主管報備並委託同事辦理請假手續。
甲奉派公差,要先填寫「差假請示單」,詳述出差地點、事由、日數,檢附相關佐證資料申請,若每天的地點、事由和日期不同就分開填寫及陳核,那出差後,若出差事由已消失但未達下班時間,仍應返回機關上班;還有查勤時,倘沒辦理差假或因公外出手續而不在勤時,要在規定時間內向查勤單位說明事由,逾時以曠職論。
甲即使不用公差、公假、公出,辦公時仍有一些事情要留意,像上班或午休時間不能喝酒、不能提前用餐、不能擅離職守、從事與業務無關的行為(包含股票、色情網站、網路遊戲、下載影片)違者懲處,有的情況達3次時,主管會連坐處分;另申請「公差、公假、其他假別」是依照上班時間辦理,像是上午差假的,要在下午1點前返回辦公(不適用彈性工時),還有下班時間前離開辦公處所的,若沒請假,以曠職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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