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參加律師考試,哪些資格的人可以報名呢?包含「專科以上學校的法律、法學、司法、財經(財務經濟)法律、財金(財務金融)法律、海洋法律、政治法律、科技法律的科系組所畢業」或「普通考試及格後擔任法院或檢察署或行政執行署(處)執行指定職務者」或「有修習律師考試各類科所列學科20個學分數以上者(每個學科最多採計3學分)」等符合資格者都可以報名一年一次的律師國家考試。

律師考試分為二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錄取者才能繼續參加第二階段考試,那麼第一階段考什麼科目?就是憲法、行政法、刑法、刑事訴訟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法律倫理、民法、民事訴訟法、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全部共15個科目,都是四選一的單選選擇題,以全程到考人數的前百分之33作為錄取標準,如果最後有兩位考生同分則同樣錄取,進入第二試。

第二試是除了國文為申論題和單選選擇題進行混合命題外,其餘的科目都是申論題型,像是憲法與行政法、民法與民事訴訟法、刑法與刑事訴訟法、商事法(103年仍然有票據法這個科目,104年開始不考,改成「智慧財產法」、「勞動社會法」、「財稅法」、「海商法與海洋法」,考生可以從4個科目裡自由選擇要考哪一科)、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在第二階段同樣會從考生裡面錄取實際到考人數前百分之33的人,而這33%的人就是具有律師考試及格者,可以拿到「考試及格證書」,但這樣還無法執業喔。

通過律師(lawyer)考試後,接著必須參加1個月職前訓練和5個月的實務訓練,在1個月職前訓練(或稱之基礎訓練)中,學習律師必須到司法官訓練所或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上課(課程大多數是在平日上班日白天,沒有薪水的),基礎訓結訓接著再到律師事務所參加實務訓練(實務訓練的薪水依照事務所規定,大約2萬多到3萬多),實務訓練也通過後,最後請到全國任何一個地方法院申請登錄「律師名錄」中,再向執行業務所在地的「律師公會」申請入會,就可開始執行律師業務了。

如果沒有在考上律師前有相關工作經驗或培養一定的人脈,那麼自行開業的風險就很大了(因為沒有案子上門),因此很多正式的新進律師會選擇依附在知名或有經驗律師底下執業,薪水每個月都可以領,有些會允許律師自行到外面接案,但是必須給事務所抽成,且相關稅金也要自行負擔,當然,做了一陣子有了實務經驗和人脈、資金後,自然可以離開事務所開始自行創業,只是在目前的訴訟市場中若想要掙得一席之地恐怕不容易,因為現在律師每年錄取名額多達8、9百人,資質良莠不齊,僧多粥少下,要讓案主願意上門尋求辯護,得有二把刷子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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