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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華南銀行第二次新進人員甄試報名期間自107年6月15日(星期五)10:00至107年6月27日(星期三)17:00止,第一試筆試定於107年7月14日(星期六)台北考區舉行,第二試口試定於107年8月11日(星期六)台北考區舉行,但要注意,具參加第二試資格之各甄才類別應考人,應於8月8日(星期三)14:00前完成2項資料上傳,未完成上傳者將於第二試(口試)酌予扣分,包括「個人資料及自傳上傳」(詳細格式請參照甄試專區公告)和「金融人才適性測驗」並上傳結果確認。

107年華南銀行第二次新進人員招募職缺包含「經驗行員組,大台北地區,正取150名,薪資標準38,000元」、「一般行員組,大台北地區,正取100名,薪資標準36,000元」、「一般行員(原住民組),大台北地區,正取10名,薪資標準36,000元」、「徵授信專業人員,大台北地區,正取50 名,薪資標準42,000元」、「外匯專業人員,大台北地區,30名,薪資標準42,000元」。

基本報考資格條件有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學歷須為國內外大學(不限系所)畢業,已取得學士以上學位證書者(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其他資格則視甄試類別而有不同要求,像「經驗行員組」還得要具銀行營業單位(不含農漁會及信用合作社)2年以上工作經驗,如果在存匯、授信、外匯、徵審、理財五項部門具備兩項以上之經辦經驗亦是口試得加分條件。

第一試筆試科目方面,僅「一般行員組」、「一般行員(原住民組)」須考共同科目「國文及英文」(國文-文章改寫或短文寫作;英文-選擇題),而專業科目則視各甄試類別而有差異,切記應考人所繳各項資料係採事後審查,如有偽造、變造、資格不符或其他不實情事,應考人除應負法律責任外,於測驗前發現者將扣留其所繳證明文件,並拒絕其進場應試;於測驗完畢後榜示前發現者,不予錄取;榜示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第二試口試前,各甄試類別具參加第二試口試資格之應考人,須於107年8月8日(星期二)10:00至107年8月9日(星期三) 14:00前,至甄試專區上傳「個人資料及自傳」及完成「金融人才適性測驗」並上傳結果報表,未於期限內完成上傳者,將於第二試口試酌予扣分。

第二試口試當天,請攜帶具有本人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限國民身分證、健保IC 卡或護照,擇一攜帶,護照須於有效期間內),並依測驗入場通知書指定時間及測驗地點應試,如果未攜帶前述指定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凡逾時經唱名3次未到者視為棄權,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測,若因身分證件照片辨識困難,必要時得拍照存證。

成績計算方面,一般行員(一般行員組、原住民組)其「共同科目」占第一試筆試成績30%;「專業科目」佔第一試筆試成績70%。經驗行員組、徵授信專業人員、外匯專業人員其「專業科目」成績為第一試筆試成績。第二試口試成績為口試分數,滿分以100分計,並依儀態、語言表達、反應能力、才識及特質等與工作相關之構面及當日繳交各項資料進行綜合評分,倘第二試口試成績未達60分者就不予錄取。第一試筆試成績占總成績50%,第二試口試成績占總成績50%,第一試筆試成績與第二試口試成績加權相加後為甄試總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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