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風颼颼,即將進入國考試場的各位考生,碩士魯蛇特別在考試前一天整理五等一般行政類科四科「法學大意」、「公民」、「國文」、「行政學大意」科目重點提示,至於英文,請掌握國中畢業前的所有單字片語文法即可(基本1200,進階3000)。

準備考試之餘,平時也須瞭解國內外政治經濟社會發展,像今年九合一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中國18屆四中全會、伊斯蘭國恐怖組織、香港的公民不服從運動、安倍經濟學、美國先前的量化寬鬆政策、台大碩士情殺案件、網路社群影響力等。

【法學大意】

1.想像競合:一行為侵害數法益而成立數罪名,從一重罪者處斷,德國刑法稱之「犯罪單數」,例如甲侵入乙的住宅竊盜財物。

2.實質競合;數行為侵害數法益,數行為皆成立犯罪。

3.法條競合;一行為侵害一個法益

4.憲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之訴究。此係憲法基於總統為國家元首,對內肩負統率全國陸海空軍等重要職責,對外代表中華民國之特殊身分所為之尊崇與保障,業經本院釋字第三八八號解釋在案。依本院釋字第三八八號解釋意旨,總統不受刑事上之訴究,乃在使總統涉犯內亂或外患罪以外之罪者,暫時不能為刑事上訴究,並非完全不適用刑法或相關法律之刑罰規定,故為一種暫時性之程序障礙,而非總統就其犯罪行為享有實體之免責權。是憲法第五十二條規定「不受刑事上之訴究」,係指刑事偵查及審判機關,於總統任職期間,就總統涉犯內亂或外患罪以外之罪者,暫時不得以總統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而進行偵查、起訴與審判程序而言。但對總統身分之尊崇與職權之行使無直接關涉之措施,或對犯罪現場之即時勘察,不在此限。

總統之刑事豁免權,不及於因他人刑事案件而對總統所為之證據調查與證據保全。惟如因而發現總統有犯罪嫌疑者,雖不得開始以總統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之偵查程序,但得依本解釋意旨,為必要之證據保全,即基於憲法第五十二條對總統特殊身分尊崇及對其行使職權保障之意旨,上開因不屬於總統刑事豁免權範圍所得進行之措施及保全證據之處分,均不得限制總統之人身自由,例如拘提或對其身體之搜索、勘驗與鑑定等,亦不得妨礙總統職權之正常行使。

5.1764年義大利刑法學者貝卡利亞發表「論犯罪與刑罰」一書,主張「刑止於一身」和「刑罰法定化」,乃罪刑法定主義濫觴。

6.阻卻違法事由包含「依法令的行為」、「業務上的正當行為」、「正當防衛」、「緊急避難」、「自助行為」

7.教唆犯是共犯,又稱從屬犯,是對因果進程欠缺支配性的行為人。

8.共同正犯是對因果進程有支配性的數行為人

9.刑法的保護主義:即刑法效力,在於保護本國或本國人民之法益,凡侵犯本國或本國人之法益者,不論其行為人為本國籍或外國籍,不論其行為地為領域內或領地外,均有所適用,以發揮刑法保護功能。

10.刑法的世界主義:係指基於世界秩序整體性之觀點,認為凡屬犯罪,不問行為人之國籍、犯罪地,亦不論犯罪侵害何種法益,任何國家均得對之行使刑事管轄權,如凱達恐怖份子刧持民航機,雖非於我國領域內,被害人亦無我國籍人,但基於世界秩序,仍適用我國刑法。

11.社團總會的召集程序或決議方法,違反法令或章程時,社員得於決議後3個月內請求法院撤銷其決議。

12.在債權人遲延中,債務人僅就故意或重大過失負其責任,且得停止支付利息、孳息返還範圍縮小、得請求賠償費用、得提存標的物。

13.連帶債務的債權人得對於債務人中的一人或數人或全體,同時或先後請求全部或一部的給付,例如連帶債務為100萬元,乙丙丁戊為連帶債務人,如果乙已清償25萬元給債權人甲,甲仍得就剩餘的75萬元向乙請求給付。

14.主物與從物的例子包含「鎖頭與鑰匙」、「電視機與搖控器」、「汽車與備胎」、「書本與書套」、「眼鏡與眼鏡盒」、「電腦與滑鼠」、「檯燈與燈罩」、「圖書館與書架」

15.停止條件:條件成就時,法律行為發生效力。例如甲向乙說:「若你今年高等三級一般行政類科錄取的話,我就送你一部125c.c.機車」

16.解除條件:條件成就時,法律行為失其效力。例如甲向乙說:「若你這個月底前沒有繳清之前積欠的租金,你就不能繼續租了」

17.民法上的身分行為「不能由他人代理為之」、「不得強制履行」、「以有意思能力為必要」、「不得附條件」

18.血親分為直系(子女、父母、孫子女、祖父母)和旁系(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伯叔姪)兩種;姻親分為血親的配偶(兄弟之妻)、配偶的血親(妻之父母)、配偶血親的配偶(妻之妹夫)

19.受僱人、學徒、家屬或基於其他類似的關係,受他人之指示,而對於物有管領之力者,僅「該他人」為占有人。

20.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旁血在六親等以內輩分不相當、旁姻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當,不得收養為養子女。

21.限制行為能力人用詐術使人信其為有行為能力人者,其法律行為有效。

22.地上權、典權、農育權均得為抵押權的標的物。

23.不動產的租賃契約期限超過一年者,應以字據訂立之,未以字據訂立者,視為不定期限的租賃。

24.繼承人有數人時,在分割遺產前,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

25.抵押權所擔保的是「利息、遲延利息、原債權、違約金、實行抵押權的費用」,不包含抵押物隱有瑕疵而生的損害賠償。

26.雙務契約,必須雙方所負之債務有對價關係,對價關係指雙方債務具有「兩足相償之性質」及「互為因果之關係」。又雙務契約必為有償契約,但有償契約未必為雙務契約,即單務契約亦有為有償者,如附利息之消費借貸。

27.時效不完成的事由包含「天災事變」、「繼承人、管理人未確定」、「欠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關係存在」、「夫妻關係存在」,使得時效暫時不完成,等到障礙事由消滅後經過一定期間,時效才完成。

28.對所有權以外財產權的共有,學說上稱為準共有,包括擔保物權、用益物權、無體財產權、債權。

29.民法上損害賠償以「回復原狀」為原則,金錢賠償為例外。

30.用益物權包含地上權、不動產役權、農育權、典權;擔保物權包含抵押權、權利質權、留置權。

31.動產物權的讓與包含「現實交付」、「簡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

32.民法上的遺囑方式有自書(親自手寫)、公證、密封、代筆、口授,特別注意的是不能以「收養」作為遺囑內容。

33.新債清償是「因清償債務而對於債權人負擔新債務者,除當事人另有意思表示外,若新債務不履行時,舊債務仍不消滅」

34.代物清償是「債權人受領他種給付以代原定的給付者,其債之關係消滅」

35.利息、紅利、租金、贍養費、退職金、一年或不及一年的定期給付債權,其各期給付請求權因5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36.表意人無欲為其意思表示所拘束之意,而為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不因之無效,但其情形為相對人明知者,不在此限。

37.指示證券為委託證券,須由被指示人為給付。

38.拾得人未於7天內通知、報告或交存拾得物,或經查詢仍隱匿其拾得遺失物的事實者,不得請求報酬。

39.因故意侵權行為而負擔之債,債務人不得主張抵銷。

40.約定利率超過週年20%者,債權人對於超過部分的利息無請求權。

41.債務人於未到期的債務清償而為給付,債務人不得請求返還。

42.法人分為社團法人(營利、公益)和財團法人(公益)

43.直血卑親屬、父母的特留分為應繼分的二分之一;兄弟姐妹、祖父母的特留分是應繼分的三分之一。

44.債的發生原因有契約、無因管理、不當得利、物上請求權、侵權行為、類似契約關係、其他

45.政務官僅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中的撤職和申誡兩種處分

46.上級長官的命令有違反刑事法律時,屬員沒有服從義務,並且得要求長官以書面下達命令,長官拒絕的話,視為撤回其命令。

47.公務人員的行政懲處包含申誡、記過、記大過、免職,而且平時考核得功過相抵,適用公務人員考績法。

48.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須公告半年後,在3個月內由選舉人投票複決。

49.大法官解釋憲法的通過門檻是三分之二出席+三分之二同意

50.預算案實質上為行政行為的一種,但基於民主憲政原理,預算案又必須由立法機關審議通過而具有法律的形式,故有稱之「措施性法律」者,以有別於通常意義的法律。

 

【公民】

1.中央選舉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是我國的獨立機關

2.1957年日本學者大宅壯一提出了「總白癡化」,擔憂人民逐漸弱智麻木,有鑑於此,也有人發起拒看電視運動。

3.在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外,有「第四權-媒體」。

4.米爾斯提出權力菁英概念,認為真正能決定公共政策的是社會中極少數的一群人,即權力菁英。

5.布迪厄的理論強調「階級派系」,階級派系是由不同程度的社會、經濟和文化資本所構成的一個組合所決定。社會涵蓋了許多「象徵財貨,特別是那些被視為具有卓越屬性的財貨,作為在區別策略中的理想武器」,這些被視為卓越的屬性,是由居於宰制地位的階級所塑造,他以文化資本的宰制地位標示了階級間差異,例如上層階級家庭有能力讓子女提早進入補習班學習英文。

6.代間流動是兩代之間的社會地位或階級層次的改變;代內流動是一個人一生中社會地位的變化,可以在這一代內向上移動。

7.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第一條:「人皆生而自由;在尊嚴及權利上均各平等。人各賦有理性良知,誠應和睦相處,情同手足。」

8.全球在地化:全球化因應在地文化發展出具有特色的地方文化現象

9.邊緣文化:弱勢族群的次文化

10.性別主流化概念在1985年出現在奈洛比舉行的第三屆世界婦女會議,之後一直持續在聯合國的各個發展組織之中活動。1995年在北京召開的第四屆世界婦女會議正式宣示了此概念,又有人稱爲特殊女權,強調聯合國以及之下各單位必須在女性充分有效的參與下,加強女性主義發展政策和計劃,以促進女性的權利。

11.婚姻斜坡(或婚姻坡度)係指人們對於兩性角色的期待不同,致使婚姻市場中經常出現男女雙方社經地位不對稱的現象。對於女性而言,這種不對稱的結合包括「上嫁婚配」與「下嫁婚配」。上嫁婚配係指女性的擇偶對象是以社經地位較自己高的男性為範圍,例如大學教育程度的女性以碩、博士學位的男性為擇偶範圍或月薪三萬的女性以薪資五、六萬的男性為擇偶對象;下嫁婚配是指女性以社經地位較自己低或一樣的男性作為結婚對象。

12.婚姻排擠是男女雙方適婚年齡的人口不相等,使得男性或女性在擇偶時,產生被排擠的不平衡現象。

13.迎臂現象(YIMBY)是民眾因設置在其住所周遭的設施對環境有利而支持的現象

14.羅爾斯在正義論中,提出正義兩項原則,包含「均等自由原則」、「差異原則」。

15.會議程序是提案→附議→討論→表決

16.折衷家庭=三代家庭,包括祖父母、父母、未婚子女。

17.核心家庭=小家庭=夫妻家庭

18.心理學家馬勒認為要成為獨立自主的個體,要經過「分離、個體化」的過程。

19.精神分析學家鮑爾貝提出依附理論,分為「安全型」、「抵抗型」、「迴避型」、「紊亂型」依附類型。

20.集會遊行的主管機關是指集會遊行所在地的警察分局

21.勞動基準法、公平交易法是公私混合法

22.奧地利法學家凱爾森(Hans Kelsen)提出法位階理論,將法規範體系分為基本規範(憲法)、一般規範(法律、緊急命令)與個別規範(行政處分、判決、裁定)。

23.美國、中華民國憲法為成文憲法;英國、以色列憲法為不成文憲法

24.東協在2010年,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中國-東協自由貿易區,形成「東協+1」,規模為全球人囗數最多,開發中國家最大的自由貿易區。

25.國際刑警組織是聯合國外,規模第二大的國際組織。

26.美中三公報有「上海公報」、「建交公報」、「817聯合公報」

27.對中國學歷以三限六不來採認,其中的三限包括「限校、限制總量、限領域」。

28.中國在11屆三中全會後確立了對內改革以及對外開放的經濟改革路線

29.鄧小平提出一國兩制;胡錦濤任內通過反分裂國家法;李登輝提出戒急用忍、特殊國與國關係;陳水扁提出一邊一國、積極管理有效開放;馬英久提出不統不獨不武、外交休兵政策

30.中國公務員的錄用以三定方案(定職能、定架構、定編制)決定

31.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擁有最高立法權,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均受其監督、對其負責。

32.中國是採行議行合一制的民主共和國

33.我國政黨的成立是採取報備制,政黨以外的人民團體採許可制。

34.泡沫型政黨:在各級議會中無法取得任何席次或僅有少數席次的政黨

35.我國最早的地方性公民投票是2008年高雄市小班制公投,最近一次有舉行的地方性公投是2012年馬祖博奕公投(目前為止唯一通過的公投)。

36.我國直轄市/縣市議員選舉採複數選區相對多數決制

37.單一選區兩票制分為並立制(我國立法委員選舉採行)和聯立制(先扣除單一選區當選席次,不足的席次再由比例代表名單中補足,像德國、紐西蘭)

38.應當選人有3名以上者得採限制連記法

39.法國總統選舉採取二輪投票制(絕對多數制)

40.縣市、鄉鎮市的公共造產項目有果菜市場、停車場、納骨塔、游泳池、行道樹等

41.行政院組織改造的四化政策為去任務化、地方化、行政法人化、委外化

42.國家安全局局長由總統直接任命

43.陽光四法是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政治獻金法、遊說法

44.研考會+經建會→國家發展委員會;國科會→科技部

45.法國的內閣閣員得兼任地方首長、總統得要求國會將法律交付覆議、政府可發動信任投票、總統的緊急命令權無規範

46.要素市場有資本、勞動力、土地、企業家精神

47.需求量的變化是點的移動;需求的變化是線的移動

48.互補品是當A商品價格上漲時(石油),會減少對B商品的需求(車子)。

49.季芬財是劣等財,當價格上漲時,需求量會增加。

50.消費者剩餘=願意支付價格-實際支付價格的差額

51.生產者剩餘=實際收入-預期收入的差額

52.經濟利潤=總收入-(外顯成本+隱藏成本)

53.會計利潤=總收入-外顯成本

54.華勒斯坦的世界體系理論,將世界分為核心、半邊陲與邊陲。

55.獨占VS寡占VS完全競爭市場

56.中央銀行控制我國貨幣數量

57.升值VS貶值

58.順差VS逆差

59.對外貿易依存度=出口總值+進口總值÷GDP×100%

60.定存VS股票VS期貨VS共同基金VS債券VS不動產VS保險

61.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應有30日以內之合理期間,供消費者審閱全部條款內容。違反前項規定者,其條款不構成契約之內容。

62.綠色國民所得=GDP-自然資源消耗-環境品質質損

 

【國文】

1.手把文書口稱「飭」:皇上的命令

2.會「數」而禮勤:次數;今吾嗣為之十二年,幾死者「數」矣:次數

3.機密文書的封發,得交由指定的繕校、收發人員處理。

4.鳳毛濟美:生男;大啟爾宇:新居;慈暉永在:女喪;宜室宜家:夫妻和睦

5.「豫且之患」:吳王在與民眾飲酒時可能受到傷害

6.「朱門」幾處看歌舞,猶恐春姻咽管弦:豪門

7.對總統上簽時,簽末應使用謹呈。

8.英覽用於「晚輩」

9.志於道,據於德,依於仁,游於藝,其中的「藝」是禮樂射御書數。

10.行政院各部會對台北市政府行文屬於平行函

11.姐妹弟兄皆「裂土」:分封土地

12.與子偕臧:與男子認識後,希望與他共結連理

13.「埋骨西湖土一丘,殘陽荒草幾經秋,中原望斷因公死,北客猶能說舊愁」,歌詠人物是岳飛。

14.「暮雲收盡溢清寒,銀漢無聲轉玉盤,此生此夜不長好,明月明年何處看」是指中秋節

15.天未喪斯文:上天沒有要斷絕綱常倫理的正道傳承

16.「我忽然想起來,莫非是我弄錯了,原來是上帝叫蝸牛牽我去散步」,作者體會到悠閒的樂趣與意義

17.「我無爾詐,爾無我虞,爾虞我詐,誰知其心」:我不欺騙你,你不必對我猜忌,但人和人之間卻還是互相猜疑,玩弄欺騙手段,誰能知道彼此在想什麼呢!

18.南冠:戰俘;西席:老師;北堂:母親

19.向聲背實:嚮往聲名,背離實際。

20.函丈、壇席用於「師長」;台鑒、惠鑒用於「平輩」;青鑒、如晤用於「晚輩」;禮鑒用於「弔唁」

21.杜甫曾任「左拾遺」、「工部員外郎」,別號「少陵野老」、「詩聖」、「詩史」。

22.三吏:新安吏、潼關吏、石壕吏;三別:新婚別、垂老別、無家別

23.季常之癖:怕太太的人;箕山之志:隱居避世,不慕虛榮;顧盼煒如:視瞻不凡;錦心繡口:詞藻華麗

24.三更是指「晚上11點到次日凌晨1點」

25.晏然處之:泰然處之

 

【行政學大意】

1.「商議式民主」最不能看出法律對於公共行政的影響

2.理性模式強調集權,政治模式強調分權。

3.節流分享(gainsharing)是成果預算制度的機制

4.我國常任文官可以捐款支持特定候選人

5.Barth主張公共行政人員應扮演教育者角色

6.懷特著有美國第一本公共行政教科書「公共行政研究導論」

7.財政方面的公債償還基金需要時,會設置特別預算。

8.賽蒙曾說「衝突不但不足怕、不足恨,而卻可愛」

9.英國、法國是採行單一制府際關係的國家

10.利益團體不會透過董事改選來進行公共參與

11.功利性組織重視成員權利和義務間的均衡

12.葛倫畢斯基被丹哈特認為是組織學習研究典範的代表

13.預算是設計,會計是執行,決算與審計是考核。

14.林布隆強調科學分析有其限制,他認為社會互動應是一條實際可行的途徑,稱之「枝的分析」。

15.「人員輪調」有助於改變衝突雙方的態度

16.Gilbreth夫人提出「傳統管理、過渡管理、科學管理」三種管理風格

17.哈里生認為角色取向的組織文化重視「合法性、正當性和責任歸屬的價值」

18.尼克森總統廢止設計計畫預算制度;雷根總統廢止零基預算制度

19.當員工發現自己付出與同事一樣的努力,但薪資卻比較低時,會想辦法讓同事的薪資降低到與自己同等的水準。

20.在行政學為政治學時期,比較與發展行政被提出與受到關注。

21.赫奇法(Hatch Act)規範美國公務人員參加政黨活動的限制

22.學者傅麗德的動態管理學說特別重視心理因素對行政行為的影響

23.瓦爾多指出「民主與官僚」的互動是影響當代公共事務眾多因素中最主要的力量

24.轉換型領導者對部屬的關懷表現在「親和、輔導、發展」取向

25.電子化治理包括E服務供給、E管理、E民主

26.企業型政府是任務導向政府、市場導向政府、顧客導向政府

27.矩陣式組織是功能性組織與產品性組織交織而成的

28.「公共建設由民間機構興建後營運,並在營運期間屆滿後,將營運權歸還政府」,稱為BOT。

29.張三是今年擔任公務人員的第11年,其今年應准休假28天。

30.魏勞畢著有「公共行政的原則」一書,認為行政學旨在找尋與建立科學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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