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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8月,考選部會舉辦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考試分為三等、四等和五等等別,三等考試需學士學歷(有些類科同時規定需要指定系組所畢業才能報名),四等考試需高中職學歷,五等考試不限學歷,其中,三等考試(公設辯護人、公證人、觀護人、家事調查官、行政執行官、司法事務官、檢察事務官、監獄官、法院書記官)的考生得經過兩階段考試(第一階段筆試,第二階段口試)才能正式錄取,而四等考試考生除了法警類科需要參加筆試和體能測驗外,其餘類科(法院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監所管理員)僅參加筆試即可,至於五等考試則分為錄事和庭務員兩類科,四科全部都是單選選擇題,但是因為如此,錄取分數往往需要平均達90分以上才可能錄取。

這裡要注意的類科,就是法院書記官,因為不管是三等或四等錄取人員,都必須在訓練期間測驗電腦中文打字,每分鐘60字以上才符合及格標準,而五等錄事錄取人員則得達到每分鐘40字以上才算及格,否則訓練期間就會被淘汰,不可不慎,另外,書記官是法官或檢察官助手,分為內勤、外勤工作,會不定時輪到,內勤就是開庭製作筆錄、製作裁判書正本或其他書類,外勤書記官就是隨著檢座相驗屍體或從事民事強制執行事項(像查封不動產),平時的工作包括開庭打字(院方規定使用追音輸入法,檢方沒有限制輸入法)、寄發公函、整理筆錄、送達訴訟書狀、歸檔案卷、處理保證金等,書記官本俸加專業加給為42000元,扣除健保、賦稅,實領38000元左右。

講到錄事,我們知道法官是書記官的老板,書記官則是錄事的老板,因此錄事(Assistant cleark)至少需要聽命兩位老板,錄事要負責製作送達傳票、繕打印製裁判書類、公告判決主文、收受書狀、分案、資料輸入,每天都有新案一直進來,錄事在時間壓力下,得快狠準將具有重要時效性書類完成處理,因此很多時候坐在電腦前面就是數個小時,想上廁所還得分秒必爭,很少有固定5點或5點半下班,大部分都待到晚上7、8點以後才能下班,不然工作做不完,如何對長官和當事人交代。

以上只是舉書記官和錄事的例子和大家分享,想要報名司法人員考試的考生,請事先上網查詢各個類科未來在院、檢方從事的業務內容是什麼,並瞭解各個機關的生態(包含工作量、職員互動狀況、工作氣氛),否則錄取後在那裡哭天搶地抱怨工作內容怎麼和當初想像差這麼多就來不及囉(除非您夠厲害考上別的),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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