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初等、普通、高等三級、地方三四等國家考試的交通行政類科,到底錄取後的工作分發機關、簡薦委和資位制差別、工作內容是什麼?今天碩士魯蛇就花個篇幅來說明一下,一般來說,錄取者選填志願的機關分為「交通行政機關」和「交通事業機構」兩種,前者像交通部、新北市政府交通局暨所屬交通事件裁決處、台北市政府(交通局暨所屬監理處、停車管理工程處、交通管制工程處、公共運輸處及交通事件裁決所、捷運工程局暨所屬各工程處)、台中市政府(交通局暨所屬公共運輸處、捷運工程處、停車管理處、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交通事件裁決處、觀光旅遊局、風景區管理所)、高雄市政府(交同局暨所屬監理處、公共汽車管理處、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捷運工程局、觀光局)、桃園縣政府交通局、嘉義縣政府交通局、基隆市政府公共汽車管理處、金門縣政府公路監理所、連江縣政府(港務處、公共車船管理處、公路監理所)、台南市政府(交通局暨所屬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公共運輸處)。

在交通行政機關擔任公務人員的,是適用「公務人員任用法」,採簡薦委制度,每一職等分為本俸和年功俸,最高14職等有800俸點,最低1職等有160俸點,新進人員敘薪比起「交通事業機構」適用資位制的新進人員較高,享有結婚、生育、喪葬、子女教育各項補助,可適用「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資位制人員不適用),調任有啥好處?就是未來一旦完成服務年限,最近三年年終考績二年列甲等、一年列乙等,知能足以勝任,有服務機關證明文件,資歷依銓敘審定之官等分別已達所定「學分、年資或時數」二分之一以上者,得認為具有本機關職務列等相同的「非技術類職系」職務之職系專長,也就是可在同職組各職系之間調任。

舉例來說,小明為XX市交通局的現職公務人員,參加專長轉換訓練後(設班訓練、派遣學習、指派訓練、數位學習),只要5年內接受「調任職務職系」相近的教育訓練,合併專業課程180小時或專業科目10學分,資歷經銓敘審定官等後,就被認為具有調任專長資格,復依「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來看,交通行政公務人員可單向調任「一般行政」或者和「經建行政」雙向調任,因此小明若有任一調任職務職系的專長者,他就調任到其他機關做一般行政或經建行政業務了。

以上就是在交通行政機關服務的公務人員優勢,至於「交通事業機構」,有民用航空局、國道高速公路局、台灣鐵路管理局、公路總局、港務局(基隆、高雄、花蓮、台中),錄取後是適用「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採資位制,新進人員敘薪較低,但做愈久會領的比簡薦委制的多,優點是在同職務間可調任(業務類在業務類職務間調任,技術類在技術類職務間調任),缺點是轉任「交通行政機關」難度高,即使可以轉任,兩者間的年資提敘對佐級或員級的資位制現職人員來說是蠻吃虧的,舉例一個員級資位36級260薪點的人員(薪額+專業加給共33160元),若依轉任辦法換敘為「委任3職等」的話,雖可領到(俸額+專業加給共36710元),但長期下來,兩制考績分別晉級到頂後,反而資位制17級490薪點(薪額+專業加給共55220元)較簡薦委的委任5職等年功俸10級(俸額+專業加給共51740元)有利,其理在此。

最後工作內容部分,交通行政錄取新人主要從事車輛、駕駛人、運輸業、稅費、違規裁罰的管理事項、公路監理行政業務、駕照換證相關事宜、安全駕駛教育中心課程業務、停車場規劃/興建/維修、轉運站規劃/設計、公車專用道調整專案、站牌、老舊計程車更新補助、聯營公車申訴和稽查業務、候車亭興建/接電、稽案催收/強制執行/債憑等,大部分是必須第一線接觸民眾的,需要良好的EQ和民眾互動,還有就是監理單位中午是不休息的,新人一定會輪值的,想吃個午餐,得趁著空檔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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