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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初等考試錄取人員的基礎訓練,已邁入第16天,今天,原本是安排體驗學習課程,也就是到南投啟智教養院、台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校外參訪,但是因上禮拜五彰化縣政府宣布尼伯特颱風停班關係,使得禮拜五應該上的3門課程改到今天進行,因此取消了體驗學習。

上午,是憲法課程,恩,主要就是憲法、增修條文、大法官解釋案的內容,像最常提到的憲法第8條「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其逮捕拘禁機關應將逮捕拘禁原因,以書面告知本人及其本人指定之親友,並至遲於二十四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審問。本人或他人亦得聲請該管法院,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之機關提審。法院對於前項聲請,不得拒絕,並不得先令逮捕拘禁之機關查覆。逮捕拘禁之機關,對於法院之提審,不得拒絕或遲延。人民遭受任何機關非法逮捕拘禁時,其本人或他人得向法院聲請追究,法院不得拒絕,並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拘禁之機關追究,依法處理」這就是憲法完整規範的人身自由,也就是憲法保留原則。

下午,是環境倫理、國家安全政策的課程,上了一段時間下課如廁時,發現有人說很想睡覺,恩,可能老師太會催眠了,環境倫理感覺是上歷史+地理課(還提到北京六環路,共穿越北京市9個行政區)、國家安全政策感覺是兩岸關係,總之,沒有體驗學習戶外課程,那些人得體驗一下如何戰勝瞌睡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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