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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民國103年)碩士魯蛇報名的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五等考試「一般行政彰投區」和「一般民政台中市」兩個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已經寄達家裡,不意外,仍然落榜,成績分別為五等一般行政的國文83.8分、公民與英文76分、法學大意82分和行政學大意80分,總成績為80.45分,排名第84,離錄取標準88.30分差了7.85分,未錄取。而五等一般民政的國文為75.8分、公民與英文86分、法學大意86分和地方自治大意80分,總成績81.95分,排名第14,離錄取標準86.70分差了4.75分,未錄取。

國文、英文的準備方式在之前的文章中已經提及數次,第一個科目,就針對地方自治大意的準備方式做分享。碩士魯蛇是先在「全國法規資料庫」將地方制度法共88條、地方財政三法(財政收支劃分法共39條、地方稅法通則共10條、規費法共22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共100條、公民投票法64條、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共10條、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共32條、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共35條,合計400條內容全數理解一遍(難以理解之處先標示註記)。

第二遍碩士魯蛇就以鼎文廖震編「2015複選強化,地方自治大意」參考書逐章閱讀,裡面除了法令外,還有說明地方自治機能/本質/缺點/發展趨勢、地方/全球化下之地方/區域治理、中央與地方權限模式、地方政府制度類型(聯邦制、單一制、共黨制)、中央與地方權限爭議處置、行政區劃、精省後發展、自治權、府際關係、美國聯邦/州/地方政府、中央與地方資源配置原則、地方公債、地方租稅、補助金制度、派系、社區發展協會,比較能從實務面向讀者說明某個概念,使對法令實質意義不熟悉的考生容易理解,該階段主要是找出「重要條文」加以理解,當然,五等考試主要是針對法條條文出題,有人會覺得只要記住條文何必再多花時間搞其他的東西,除非同時準備其他等別,以成績為前提下確是如此,但錄取後做的工作內容一樣會需要民政法令運用,若可以事前多加了解實務運作部分,工作上手速度是否可加快些?

第三遍就是練習題目了,這個相信很多考生都經歷過,至於練習頻率如何,見仁見智,碩士魯蛇認為至少在準備考試期間,每天練習後要達到「對重要條文內容都清楚」這個境地;而比較不重要或冷門少考的條文,每天維持至少40%-50%「熟悉度」。

第二個科目,針對行政學大意做分享,行政學大意主要是一門學術科目,談行政學發展,很多理論、人物、學派和專業用語夾雜其中,光是一個傳統理論時期(1887-1930)就包含管理技術、行政管理、科層型模三個學派,若從未接觸學理科目者(大學時期以設計、表演或實驗為主的科系),讀起來彷彿天書,因他們以往的學習都是偏向實做經驗,是具體的、科學的、客觀的,一旦碰上抽象的、繁複的、主觀的內容,腦袋就會阻滯停頓,常卡在一個地方動彈不得。

要克服這樣困境,唯一辦法,就是「化抽象為現實」,怎麼做呢?舉例來說,讀到修正理論時期,就以「修正」兩字來說,很多人搞不懂是在修正什麼,很簡單,會修正,一定是前面有人提出的東西他們覺得NO GOOD,才會想修正嘛,那麼前面的東西是啥,就是傳統理論時期,傳統理論時期是什麼,一言以蔽之,就是「理性管理」,像Fayol的14點管理原則、Taylor的科學管理原則、Gantt的工作進度控制表(俗稱甘特圖)都是基於理性管理思維出發的,但後面的學者認為這理性原則過於死板,不符合人性,於是修正前面理論,認為管理時應「以人為本」,不應採取教條式管理,從現實來說,就是傳統時期主管喜歡用規定壓人,而修正時期的主管喜歡關心員工,以現實理解抽象,不就很好掌握各學派精髓!

最後一科法學大意,就把法的概念/淵源/種類、法律制定/公布/修正/廢止/效力、法律適用/解釋、民/刑/行政訴訟、憲法基本原則(民主共和國原則、國民主權原則、人權保障、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釋憲制度)、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則、民法5編(總則、債、物權、親屬、繼承,前面3個出題機率高)、刑法、貪污治罪條例,這個碩士魯蛇是看又新、嘟嘟羊編著、學稔出版的「得分高手,法學大意,最新收錄複選題」這本參考書,覺得說明清楚,容易理解,重要處會以藍色字體提示,法學大意這科涵蓋範圍很廣,以民法「債、物權」和刑法的內容最難,恩,大概這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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