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50年中央銀行在臺灣復業後,「某行」即轉以經營一般銀行業務為主,迨民國八十三年七月「省縣自治法」通過後,各級政府之存放代庫銀行,可由省縣、市政府自行選定,因「某行」係屬公營行庫,歷史悠久,信用卓著,經營穩健,迄今仍代理臺北市及高雄市以外地區各級政府「公庫業務」,同時並仍受託經理新台幣發行附隨業務、協辦軍公教退休(伍)優惠儲蓄存款等多項政策性業務,在臺灣地區的金融體系中,「某行」的地位甚為重要。

講了那麼多,就是要分享這個「某行」即將舉辦的新進人員甄試訊息,5月18日上午9點起至5月28日傍晚6點止,金融研訓院開放「104年台灣銀行新進人員甄試」報名,第一試測驗日期定於6月14日,設台北台中高雄3考區,而第二試口試則預計7月19日於台北考區登場。

台灣銀行104年新進人員甄試類別正取名額有8職等國際金融南非分行儲備人員2名、8職等建築工程人員1名、8職等信託專業資訊人員1名、8職等電子金融業務企劃人員5名、7職等國際金融英語組15名、7職等會計人員3名、7職等經濟研究分析人員3名、7職等產業分析人員2名、7職等信託專業資訊人員1名、7職等海外或大陸地區資訊人員7名、7職等程式設計人員13名、7職等法遵人員10名、6職等法務人員10名、6職等外匯人員15名、6職等企金人員10名、6職等地政人員3名、6職等建築工程人員2名、6職等理財專員25名、5職等資訊人員15名、5職等客服人員3名、5職等一般金融人員109名。

不論甄試類別,筆試科目皆是2科,但題型因職等的不同而有差異,像8職等除「南分分行儲備人員」類別2科皆非選擇題外,其餘是1科選擇+1科非選;7職等則除了「國際金融英語組」、「法遵人員」類別2科皆非選擇題外,其餘是1科選擇+1科非選;6職等僅「法務人員」類別2科都非選擇題;5職等除「資訊人員」類別是1科選擇+1科非選外,其餘皆2科選擇題型。

報名資格最寬鬆的,應屬「一般金融人員」類別,僅要求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且已取得畢業證書者,若有「信託專業業務測驗」、「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法規乙科」、「投顧投信業務員測驗」、「證券投資分析人員測驗」、「投信投顧相關法規乙科」、「證券商高級業務員測驗」、「全民財經檢定合格證明書」、「相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證明」的任一項目的話,口試時得加分。

至於成績計算方式,第一試來說,科目一占40%科目二占60%;總成績則以第一試60%+第二試40%計算,但若有任一科0分或口試未達60分或甄試總成績未達60分時則不予錄取。正取及備取人員自榜示日起1年內,由臺灣銀行視業務需要、職缺及職員預算員額空缺按甄試總成績高低依序通知進用,正取人員經全數通知進用完畢後,備取人員將視臺灣銀行職員預算員額有空缺時,始按甄試總成績高低依序遞補,備取資格自榜示日起1年內有效,期限屆滿仍未獲通知遞補者失其效力,不得要求分發進用。

但正取、備取人員經通知進用,逾通知報到期限而未報到者,即視為放棄,註銷錄取資格,一律不得請求保留(通知不到者亦同))。正取及備取人員均須同意其個人資料由臺灣銀行歸檔保留,並同意臺灣銀行得就正取及備取人員之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

錄取人員進用後先行試用6個月,經考核達75分者於試用期滿後正式派用,未達75分者解職,並請注意各甄試類別錄取人員應在進用之需才地區之業務單位服務「滿2年」,始得提出申請調整服務單位,並應配合臺灣銀行業務需要從事各項業務。

最後待遇部分,是按「公營金融、保險事業機構各職等職位新進人員資格條件及核薪標準表」及臺灣銀行規定支薪:8職等人員敘支780薪點,月薪約51,000元,獎金另計;7職等人員敘支660薪點,月薪約44,000元,獎金另計;6職等人員敘支550薪點,月薪約38,000元,獎金另計;5職等人員敘支480薪點,月薪約33,000元,獎金另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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