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替代役是啥?或許有人搞不清楚,利用此篇幅來說明一下好了,指徵兵檢查有「常備役」或「替代役」體位者,如取得國內或教育部採認的國外大學「碩士以上」學歷、專長需求與資格者,可在每年3月上網(資訊管理系統)申請甄選服研發替代役,申請後將「報名表」和「簽章」連同證明文件寄主管機關役政署,役政署經審查符合申請規定者,就會發給甄選通知書,有了通知書,役男可以向有意願服務的用人單位洽談、面試,用人單位認為符合用人需求的話,會和役男簽約(書面服務契約),並勾選登錄預備錄用役男,之後經役政署審查役男專長確實符合用人單位用人需求後,才會錄取為「研發替代役」。

包含政府機關、公立研究機關(像工業)、大專校院、行政法人、財團法人研究機構、民間產業機構都可以是研發替代役的用人單位,役男主要是做一些科技/產業研究發展的工作。在役政署審查確認為研發替代役晝,役男須在入營前,向戶籍所在地的公所繳驗「畢業證書」正本,現場驗畢無誤後就會發還。

研發替代役入營後,第一階段就是台中烏日區的成功嶺參加4個禮拜的軍事基礎訓練和專業訓練,訓練期滿,進入第二階段,第二階段就分發到用人單位服務11個月(軍訓課程可折抵最多30天),第二階段服務期滿,進入第三階段,第三階段役男得服務2年,整整三年,研發替代役役期才算全部完成。

研發役男第一階段在成功嶺受訓的薪水每月6070元,第二階段若博士學歷者,每月25130元,碩士學歷者每月20075元,第三階段適用勞動基準法、勞工保險條例、勞工退休金條例的規定,薪水額度依當時簽訂的書面服務契約而定,用人單位會負責發薪。

如果中途想要放棄研發替代役改服「一般替代役」的話,請記得,只有在成功嶺受訓的日數是可以1:1方式來計算服役日數,第二和第三階段的服役日數是以1比4分之1方式計算的,換言之,這兩階段每服務1天,僅計算為4分1天,但是一個重點是「分發到用人單位後」必須至少服務1年,才能以1比4分之1方式折抵喔,否則一律不算,真的要深思熟慮,是想要申請研發役的3年或一般替代役的1年(82年次以前體位替代役)/專長替代役1年15天(82年次以前的常備役申請服替代役)/ 補充兵12天(83、84年次體位替代役)/4個月(83、84年次常備役)?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國家考試保衛"讚" 的頭像
sty06827

國家考試保衛"讚"

sty0682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9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