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台灣自來水公司即將於9月20日下午舉辦評價職位人員甄試,最近金融研訓院已公告各類別的報名人數了,列出幾個,像技術士操作類甲(機電)北區130人、技術士操作類乙(淨水管線水源)北區46人、技術士化驗類中區195人、技術士裝修類北區124人、技術士裝修類中區106人、營運士業務類北區773人、營運士業務類中區946人、營運士行政類北區145人、營運士行政類南區206人,合計5945人報名該項甄試。

再來,將今年台水評價職位人員應試規則和須知分享給各位有報名的考生,記得身分證件正本、2B鉛筆、橡皮擦一定要帶,而且是下午開始考試,不要早上前往,免的撲空。

【應試前請詳閱下列各項應試規則及須知】

一、請攜帶具有本人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限新式國民身分證、駕照、護照、健保IC卡,請擇一攜帶;其中護照須於有效期限內),並依測驗入場通知書指定時間及測驗地點應試;未攜帶前述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

二、應考人應於測驗預備鈴響時依座號就座,第一節測驗開始後遲到10分鐘內得准許入場,第二節須準時入場,凡逾時者一律不得入場應試。各節於測驗結束前5分鐘始得離場;測驗期間未經同意擅自離場者,該科以零分計。

三、應考人須按編定座位入座,作答前先檢查答案卡,測驗入場通知書之號碼、座位標籤號碼、甄試類別、需才地區等是否相符,如有不同應立即請監試人員處理,否則不予計分。

四、選擇題限用2B鉛筆劃記。

五、應考人除應試文具之外,其餘個人物品請置於座位下方自行保管。

六、應試時請詳閱試卷題頭說明及配分,並依規定在答案卡上作答。

七、答案卡依下列各項規定作答,違反規定致讀卡機器無法正確判讀時,由應考人自行負責,不得提出異議:(一)請應考人自備2B鉛筆、擦拭易淨之橡皮擦,切勿使用立可白或其他修正液。(二)請按試題之題號,依序在答案卡上同題號之劃記答案處作答,並完全塗滿,不可塗出方格外、塗滿一半、打×或打勾,劃記請粗黑、清晰,以免影響計分。未劃記者,不予計分。(三)如答案要更改時,請用橡皮擦擦拭乾淨,再行作答,切不可留有黑色殘跡,或將答案卡污損。(四)答案卡須保持清潔完整,請勿折疊、破壞或塗改入場通知書號碼及條碼,亦不得書寫應考人姓名、入場通知書號碼或與答案無關之任何文字或符號。

八、測驗期間嚴禁使用行動電話或其他具可傳輸、掃描或交換或儲存資料功能之電子通訊器材(包括但不限於:微型耳機、智慧型手錶、智慧型眼鏡、電子字典、個人數位助理機、呼叫器等),違者該節以零分計。

九、請務必將鐘錶之鬧鈴及整點報時功能關閉,測驗中聲響者該節以零分計。

十、本項測驗僅得使用簡易型電子計算器 (不具任何財務函數、工程函數功能、儲存程式功能),但不得發出聲響;若應考人於測驗時將不符規定之電子計算器放置於桌面或使用,經勸阻無效,仍執意使用者,該科扣10分;該電子計算器並由監試人員保管至該節測驗結束後歸還。

十一、應考人若於當節測驗結束鈴(鐘)響前繳卷者,應將試題卷及答案卡併同繳回給監試人員,若未同時繳回試題卷及答案卡者,該科以零分計。

十二、應考人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於測驗期間發現者予以扣考,不得繼續應考,並應於規定可離場時間後,始得離場;於測驗後成績公告前發現者,其已測驗之各節成績均認無效;成績公告後發現者,合格者撤銷其合格資格,未合格者取消其成績。(一)冒名頂替;(二)持用偽造或變造之應考證件;(三)互換座位、答案卡或試題;(四)傳遞文稿、參考資料、書寫有關文字之物件或有關信號;(五)夾帶書籍文件;(六)故意不繳交答案卡;(七)在桌椅、文具或肢體上或其他處所,書寫有關文字;(八)電子通訊舞弊行為;(九)窺視或抄寫他人答案卡、試題;(十)其他破壞試場秩序等事項;如上述情節涉及刑責,本院得向檢察或警察機關告發。

十三、應考人有下列情事,如經監試人員制止而再犯者,視其情節輕重,酌扣該科目成績5分至20分:(一)每節測驗開始鈴響前,即擅自在答案卡上書寫。(二)測驗結束鈴響時,仍繼續作答。

十四、應考人於每節測驗結束鈴響後,得向試場監試人員索取考畢之試題。各科試題及選擇題答案於103年9月22日(星期一)12:00公告甄試專區,應考人對試題、選擇題答案如有疑義,請於103年9月22日12:00至9月23日12:00止,至甄選專區申請試題疑義,逾期及其它方式申請恕不受理。

十五、其他應試須知:詳如測驗入場通知書及試場張貼之試場規則所示,請應考人於應試前詳讀各有關規定,以免影響本身權益。

若違反上述試場規則,於測驗後發現者,仍依本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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