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8月,有一些人會選擇錄取率相對較高的四等監所管理員類科來作為跳板,希望藉此在擔任管理員期間可以參加其他國家考試,跳到不用輪班、不用外勤的辦公室內勤行政工作,但是,你們真的以為當上管理員後就可以那麼輕鬆準備其他國家考試而順利轉換跑道嗎?恐怕你們過於樂觀了。
之前,秋風曾經在該部落格發表自己在服警察役(矯正機關勤務)期間的一些所見所聞,也許裡面的經歷不是百分之百會在其他矯正機關碰到,但至少也有7、8成可能性。在全國法規資料庫中,有「監獄行刑法」白紙黑字足供有意報名的各位考生注意如何在監獄中善盡管理之責。
首先,監獄中的受刑人如果不服「管理員」或「主管」的處分(像訓誡、停止接見1到3次、強制勞動1到5天、停止購買合作社物品、減少勞作金、停止戶外活動1到7天)時,受刑人是可以向上級機關「法務部」或在「檢察官」到監獄視察時提出申訴,申訴受理後會怎麼樣?當然是負責處分的管理員或主管被要求在幾天內提出書面說明(通常寫簿冊),必要時得開會討論,試想平時已經忙於戒護、提帶接見工作的管理員們,在這種突發的申訴出來後,還得付出額外心力在書面說明上,且書面說明須經過各層主管檢視核章,哪一個層級覺得書面說明用字遣詞不OK,流程可得重跑一次,豈不累人!
第二,管理員不僅是站在旁邊看著受刑人一舉一動就叫戒護,還必須注意其情緒反應,像一些剛入監的同學,在入監前可能是呼風喚雨的幫派大哥或者地位崇高人士,新收入監當天,得全身脫光光供管理員檢查其身體(肛門、舌頭、腋下、胯下、腳底板、頭髮等須特別檢查)、衣服及攜帶的物品,若是財物(像現金、有價證券)就得交給監獄保管,等到釋放時交還之,他們內心難免不是滋味。加上入監後自由受限,每天生活作息都必須依照獄方的規定,像每天都有固定作業時間6到8小時(入監後3天內和釋放前7天內可以不用作業外),到炊場、農場、工場、外營繕、清掃、合作社等地方作業,雖然受刑人每次作業有收入進帳,但收入很微薄,平均每天賺的勞作金不到10元新台幣,畢竟監獄是教化的地方,不是受刑人賺錢的地方,初入監受刑人情緒心情當然不易調適,管理員在戒護之餘也得關心受刑人心情狀況,像父母噓寒問暖一樣,沒有耐心和愛心的人是做不來的。
第三,監獄偶爾會出現受刑人暴行(毆打其他受刑人或管理員)、擾亂秩序(在舍房大吼大叫)等情形,面對這種突發狀況,如果在場的管理員或主管沒有辦法處理時,其他在樓上休息備勤的人員也得趕到現場支援,攜帶哨子、警棍、槍械(瓦斯槍)到現場控制,緊急時得先行使用戒具(手梏、腳鐐、聯鎖、捕繩)或轉收容於鎮靜室(就是靜思舍),管理員護主管因為要站在第一線接觸受刑人,所以可能會有身體、生命、自由、裝備遭受危害或脅迫的危險性,膽大心細者才能應付之。
第四,管理員值勤時,要特別注意急性傳染病的受刑人,像愛滋病、狂犬病、猩紅熱、肺結核、急性病毒性肝炎、麻疹,除了每半個月環境檢查1次外,還得針對在傳染病流行地的受刑人物品實施消毒,並且實施預防接種,以防範於未然,當然,可以的話,管理員在病舍接觸受刑人物品或舍房門後,記得用肥皂洗手,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對於傳染疾患有恐懼者,建議不要報考,因為每位管理員都會輪流接觸這類病人。
第五,部分監所會執行死刑,當天值勤的管理員們,部分人得到現場進行戒護工作,因為刑場是在監獄外圍,白天可能會被派到現場準備刑場佈置,像修剪雜草枝葉、洗刷地板、擦拭玻璃桌面、清除雜物、搭建棚架(預防突然下雨)、檢視沙堆是否足夠,中午休息會在那裡吃飯,直到傍晚檢察官蒞臨,並由法警執行,天生體質敏感的考生建議三思,不要做了這行才在抱怨被分到這工作。
好了,提供上述訊息給大家,不管你們相不相信,總之就是一個過來人替代役的提醒,錄取率相對較高不是沒有原因的,雖然起薪4萬多元(含加給),但仍得衡量自己有沒有辦法適應那個工作環境,沒有辦法就不要有「試試看的心理」,另外若想要當作跳板,老實講真的很不容易,畢竟從今早8點上班到隔天一早9點下班的輪班(有的是做一休一持續下去;有的是做一休一、做一休二接著做一休一、做一休二)生活,睡眠不只經常得中斷,還得處理突發狀況,回家已經是昏昏沉沉,豈有心力在其他國家考試上,即使有,最好保佑不要影響你上班情形,一旦出包,報告寫不完之餘,有時受刑人會申訴外加提出告訴呢,這不是勸退,這是善意提醒,避免監所新人沒做多久就辭職不幹,浪費訓練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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