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舉辦的台灣電力公司雇用人員考試,經常吸引很多人報名,其中的「綜合行政人員」類別更是熱門,至於報名資格是啥?簡單說明一下,就是具有中華民國國籍、高中職畢業,沒有不堪勞動的情形就可以報名,考試科目有三科,分別是共同科目一科(國文與英文(有國文作文))、專業科目A(企業管理概論、法律常識)和專業科目B(行政學概要),共同科目和專業科目A都是單選選擇題,答錯會倒扣該題所配分數的三分之一,而專業科目B採取填充題(60%)和問答題(40%)出題。

綜合行政人員考試地點有台北、台中、高雄和花蓮四個地方,考試地點自由選擇,同時考生也可以選擇一個未來志願錄取的地區(北區、中區、南區、東區、澎湖區、金門區、馬祖區、蘭嶼區),確定後無法變更,也就是說,如果想要快速錄取雇員甄試,選擇離島者的錄取機率比起本島絕對還要高。

錄取第一試後,會挑選各區預計錄取名額加額的60%筆試錄取者進入第二試,複試一律在台北舉行,當天必須查驗證件包含學歷、身分、兵役、體檢表等正本證件,口試前綜合行政複試考生會要求在1分半鐘內辨識標示牌上面的文字、數字和英文,在距離四公尺的地方要一字不漏抄寫下來,通過了才可以口試,口試必須達到60分及格標準才能納入備取名單,主要是針對儀態、言辭和才識評分,最後,以筆試占80%、口試占20%方式決定錄取者是誰。

錄取人員必須依照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訓練,無法要求延期、更改類別、保留資格或免除訓練,如果是學生,很抱歉,請直接辦理休學,否則錄取資格會被取消,在訓練期間,綜合行政人員得在訓練單位上課和實習3個月並且在分發單位接受9個月的工作訓練,上課和實習時每個月領2萬元、工作訓練期間領27040元。

最後提醒一點,錄取人員在正式僱用前必須簽下勞動契約書,得有2位具有正當職業的連帶保證人,以免你落跑時,找不到人賠償訓練支出,如果不想要參加訓練、中途被訓練單位開除或不想前往分發的單位報到的話,必須賠償訓練期間所支出的生活津貼、教材、文具用品、勞健保支出費用,另外,在正式僱用後錄取人員得待在同一個分發單位滿5年以上才能申請調其他單位,如果中途離職,同樣的,那些訓練期間的支出你要全額負擔,目的就是希望真正想要長期留在台電擔任雇員的考生慎重考慮,醜話說在前面,不要到時候自己到了偏遠地區(像金、馬、澎、蘭嶼)在那裡發文哭夭說工作環境都是老人、這裡很無聊、好想家裡、沒有朋友可以找、沒有百貨公司可以逛,自己想清楚,5年綁約喔,雖然比起地方特考6年年限還短,但環境是不一樣的,以上介紹,希望選擇志願分發區的各位好好思慮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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