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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期106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及107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一般行政類科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充實一般行政專業政策法令與實務,強化並提升一般行政專業服務素質,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委由國家文官學院辦理「專業集中實務訓練」,訓練地點於文官學院(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7段576號),於107年7月23日至同年7月27日訓期5日,採密集訓練方式辦理,提供膳食,對於遠道者提供住宿。

自即日起至107年6月22日止,總計調訓150人,依報名先後額滿為止,請逕至文官學院全球資訊網站 (http://www.nacs.gov.tw/register.asp)報名,參加集中實務訓練之受訓人員,其訓練期間之生活學習表現情形及課程測驗成績,由文官學院送交各實務訓練機關(構) 學校,作為實務訓練成績考核之參據,包括「生活學習表現情形」,由輔導員進行受訓人員評核並記載於紀錄表,於結訓2週內完成作業及「課程測驗」,由各科授課講座命擬選擇題,並擇25題於課程測驗時間(1小時)施測,選擇題每題4分,測驗成績總分100分。

「專業集中實務訓練」課程內容包含機關出納作業實務、機關物品管理實務、機關國有公用財產管理實務、機關辦公處所管理實務(含集會管理)、機關採購作業實務、機關安全管理實務、機關工友管理實務、機關文書流程及檔案管理實務,辦理訓後會做意見調查,並於結訓後1週內將調查結果郵寄保訓會,以利瞭解學員學習反應。

如同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培訓發展處前處長彭富源(現任台中市教育局局長)所說,專業集中實務訓練是為增進實務訓練品質,冀藉由推動專業類科錄取人員集中實務訓練之作法,讓各部會溝通、傳達其專業法制之立法意旨、重大政策方向,使考試錄取人員對其業務有見樹見林全貌之理解。亦即,集中實務訓練主要功能在充實考試錄取人員實務所需之完整專業知能,協助其在完成訓練後立即投入工作,進而提升用人機關人力素質、工作績效與服務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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