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家考試中,初、普、高等考試三級或地方特考三四五等都有招考「一般民政」類科,錄取者未來進入公家機關到底是做什麼業務?是否需要加班?會不會需要面對民眾?相信是很多報名該類科的考生關心的事情,以下,將就民政類科錄取後的實際業務情況和大家說明。
民政錄取的機關,大多數分發至各鄉鎮市區公所,辦理「三七五租約」、「墓政」、「祭祀公業」、「選舉」、「國民教育」、「公共造產」、「民防」、「災防」、「兵役」、「原住民」、「環保」、「藝文」。若是分發到地方政府民政局,視科室不同,接的業務也不同,像PTT鄉民最不推的「宗教禮俗科」,要負責宗教/教會/寺廟登記輔導、宗教財團法人的申請、祭祀公業、禮俗、殯葬管理。
不管是公所或民政局,業務似乎都很具挑戰性,那民政有沒有相對的「爽缺」?當然有,只是機會很少,像各地方政府的選舉委員會就是一例,業務不脫「投開票所工作人員配置及講習」、「選舉業務相關經費核撥」、「競選經費最高金額計算」、「投開票所設置」、「投開票所應用物品分發」、「投票所監察員遴聘事務」、「淨化選舉風氣宣導」「候選人政治獻金及競選經費相關業務」、「候選人登記政見稿審查」、「候選人登記競選辦事處相關事務之處理」,選委會工作人員在選季比較忙碌,是民政錄取者公認的爽缺。
民政錄取的機關,還有一種特別的缺,就是「殯葬管理處」/「生命禮儀管理處」/「殯葬管理所」,裡面大致上分為「綜合企劃課」、「殯葬服務課」、「墓政管理課」。綜合企劃課主要針對「公墓」、「納骨塔」、「火化場」、「殯儀館」設置、更新、遷移、廢止做各項工程規劃、審查、核准事項;殯葬服務課,則是要對殯葬服務業做管理、評鑑、取締查處,牛鬼蛇神會接觸,如何依法行政又能圓融處世實一大考驗;墓政管理課,負責公私立公墓、骨灰骨骸存放設施(像納骨塔)的經營/管理/監督,如果發現違法遷葬行為,還要取締與查處。
總結一句話,要報名國考一般民政類科的考生,除了要瞭解該類科的報名人數與需用人數外,也務必清楚未來錄取後的工作實況,不然做了以後「寶寶心裡苦,但寶寶不說」,會非常痛苦,公職工作穩定沒錯,但要怎麼樣的工作內容是可以事先掌握範疇的,以上,冀望對各位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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