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考試院8月21日第11屆第298次會議決議,增列高等三級考試需用名額641人、普通考試需用名額228人。高等三級部分,以熱門類科來說,有一般行政24人,分發機關是總統府、科技部、衛生福利部、國立嘉義大學、高雄甲仙區衛生所、高雄茄萣區衛生所、高雄湖內區衛生所、高雄路竹區衛生所、台南市體育處、台中市政府消防局、台中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台中市龍津國中、台中市大墩國中、台中市崇德國中、台中市崇倫國中、新北雙溪區衛生所、新北淡水區衛生所、新北萬里區崁腳國小、台北市政府財政局、桃園縣政府體育處、花蓮富里鄉公所、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局北區工程處。

普通考試部分,以熱門類科來說,有一般行政增列4人,分發機關是台東縣政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中央研究院、台灣文獻館;一般民政則增列22人,分發機關為高雄六龜區公所、高雄美濃區公所、台南市北區區公所、台中市大肚區公所、台中市北屯區公所、新北市土城區公所、新北市萬里區公所、新北市石碇區公所、新北市五股區公所、新北市新店區公所、新北市中和區公所、新北市三重區公所、新北市政府民政局、台北市信義區公所、基隆市安樂區公所、苗栗縣政府、桃園龍潭鄉公所,在17個增列機關中,新北市就占了8個共12名額,超過半數,尤其是增列最多的新北市民政局(3人),聽說火坑很多,恩,待會再來說明。

為啥說火坑很多?因為從「普通考試」34個類科來說,光是新北市增列的類科,就有17個,包括區公所、警察局、就業服務中心、養護工程處、文化局、教育局、新聞局、稅捐稽徵處、經濟發展局、環境保護局、城鄉發展局、違章建築拆除大隊、地政事務所、交通局,各位如果積極一點,可以找出以往資訊,發現在其中有幾個每年會固定開缺的機關,每年開缺原因何在?可能有交通不便、業務繁重、人治色彩濃厚、違法(尤其是國家賠償法、刑法的特別法)風險、健康風險、考績不公、同事長官明爭暗鬥等。

不管是哪一種公務人員考試,工作內容為何,在榜示前都不清楚,即使榜示後,有「任用計畫彙總表」可以供選填志願的參考,但是人事行政總處提醒「實際的工作內容仍應由機關視業務推動需要指派之」,換言之,彙總表所寫的工作內容未必是完全真實,因長官有權利變動,是合法的。

以102年高等三級的一般行政工作內容來說,大部分機關提供的工作內容不外乎是「辦理一般行政相關業務」,套句法律專業用語,這就是「不確定法律概念」,它這樣寫,不只有業務分配上彈性作為,同時比較不會嚇跑新手上路的公務員,讓機關得以有可以任用的人力,畢竟,業務重的工作老鳥通常不願意做,為了讓新人進來,工作內容無非愈抽象愈好!

比較詳細工作內容像「辦理各項財產登記及財產報表的填造」、「零用金管理業務」、「協助文書、事務、出納等各組業務」、「勞保、健保等各項業務」、「其它臨時交辦事項」,這個已經事先點出未來將接手的各項工作內容了,可以發現都是和「Money」業務相關,而且主要是「出納」工作。

大家一定奇怪,一般行政的科目裡,除了行政學「財務行政」小節有提到出納管理的知識外,其他地方根本沒有,怎麼主要業務是出納啊?拍謝,一般行政什麼業務都可能會接到,由不得新人選擇,真的接了出納,請全心全意學習財政部國庫署出版的「出納管理手冊」、「出納管理手冊-帳表格式」尤其是國立學校特別容易接到該項業務,還有最好參加研習,上「內部控制制度-出納管理」、「出納實務作業」、「國庫行政管理」,把現金、票據、有價證券、保管品、帳表搞清楚,最好是有熱心前輩可以指導。

不管是正額、增列、增額,一般行政業務絕對是包山包海的,除非您很熟知機關內情,可以選擇自己想要的工作內容,否則一般來說,一般行政分發的工作主要以採購、財產管理、出納等總務性質工作居多,而秘書、研考、網頁管理、規劃、教務等業務很少。

大家一窩蜂報名國家考試,尤其人數最多的一般行政類科,工作內容是自己可以接受的嗎?有沒有一點興趣?有沒有一些概念?尤其採購(含工程、勞務、財物採購)、報表編製、出納管理(日報表、旬報表、月報表)、財產管理(土地、土地改良物、建築物、建築工程、機械設備、交通設備、雜項設備、圖書類),這些工作內容除非以前有實務經驗或平時有關心瞭解,否則新手上路,要摸索很久。

總之,除為穩定而考試外,其實是希望各位可以對工作內容有了初步瞭解再投入,否則缺額再多,即使每次都錄取,但分發的工作內容不脫財產、出納、採購這幾種,不喜歡、沒興趣、業務難以掌握,在那裡呼天搶地,心想撐個三年轉調其他機關(地方特考要六年),但這三年快樂嗎?三年期滿,確定長官同意轉調?這些都是要思考的,缺額多就盲從,這是不理性的,其實工作內容做的下去才是公務員穩定關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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