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第11屆第294次會議報告已經提出考選部在民國104年(2015年)預計舉辦的國家考試行程表,如果單以「公務人員考試」來說,包含1月初等考試(相當於5等考試)、4月關務人員考試(含3、4、5等)、4月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含3、4、5等)、6月的警察考試(3、4等)、6月的鐵路考試(高員3級、員級、佐級)、7月的高等三級考試、7月的普通考試(相當於4等考試)、8月的司法官考試(第一試)、8月的司法人員考試(3、4、5等)、8月的移民署考試(2、3、4等)、8月的調查局考試(3、4等)、8月的國家安全局考試(3等)、9月的外交人員考試(3、4等)、9月的民航人員考試(3等)、9月的稅務人員考試(3等)、9月的原住民族考試(3、4、5等)、10月的高等一級和二級考試、12月的地方政府考試(3、4、5等),等於1年裡面有8個月份都有公務人員考試。
對於國家考試應考資格不清楚的,我做個簡單說明,就是1等考試要博士畢業、2等考試要碩士畢業、3等考試為大學畢業、4等要高中職畢業、5等不限制學歷,但是有部分的考試會額外「增加限制」,像在大學或高中職期間必須曾經修習過它所指定的科系、科目、學分數、已經具有某個/某些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證書或N年的工作經驗等才能符合應考資格,至於詳細規定,請各位上考選部網站自行瀏覽以往的應考須知就知道了。
公務人員考試,除了超級天才外,每一個等別、類科都需要付出長時間的閱讀、理解、背誦、整合在各個科目上,即使是曾經在學校修習過專業科目也一樣,因公務人員考試不是採取及格制,而是採取「員額制」,舉例來說,初等考試教育行政類科某年要錄取12個考生(已包括增列和增額),那12個錄取者就是排名在所有考生「前12名」才能被錄取,第13名以後都是落榜的,就算前12位的錄取者中有人放棄錄取受訓資格,後面的人也不能遞補。
另外,放榜當日考選部都會一併公布「最低錄取成績」,這個是所有科目平均後的成績,但別以為這樣可以不用準備,因公務人員考試法有規定「任1科0分」或「平均沒有50分」者都是不錄取,所以最少都要平均50以上才有機會被錄取,以等別來說,僅3等極少數類科才有可能出現「平均50」錄取的情形,而其他像4等平均分數從60幾到80幾分都有,5等平均分數約80幾到90幾分,至於3等的哪些類科有平均50即可錄取,自己去考選部看資料吧!
最低錄取成績不管是不是同一類科,每次都不一樣,因為會受到開缺名額、實際到考人數、題目難易度、閱卷委員評分標準、準備程度、冷僻題目比例、考生的應考身心狀況、周遭環境、高手人數等影響,最低錄取分數僅供參考,看了之後如果擔心很難上榜,在那裡想東想西,那我建議乾脆不要考,因為考生事前心理建設是很重要的,心浮氣躁,怎麼穩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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